送她走的时候,已经走了几步说了再见又回了头。
一个傻乎乎的姑娘拎着重的要命的东西,还抱着只歪脑袋冷漠脸的兔子。
觉得幸好人不多,不然她就要被淹没了。
我找不到你该怎么办啊。
还要再来啊。
一定、一定还要再见呀。
因为我一直都在想念你啊。
“你会想她吗?”
从北京回来的当天,室友这样问我。
我怀里,歪着头,天生就一副冷漠脸的兔子,哼哼了两声。
好啦,我知道你想Bernard啦。
到北京的当天是夜晚11点。
10点40的时候,我对着可以充当镜子的车窗,开始整理自己的头发。车外高楼内星星点点的灯光急速掠过。
我已经很久没看过夜景,几乎都要忘了它有多美丽。
但还好,因为她,我半生经历浅薄,却终于得见这万家灯火。
10点50,她发来消息。
手机屏锁划开又关上,这是一场充满了未知与已知的旅行——未知的只有旅程,已知的全部是爱。
也是我第一次,说走就走的奋不顾身。
而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,最重要的不是你有这样的勇气,而是你想要去的地方,想要见的那个人,隔着山川河流,张开双臂,告诉你一句:
“你来,我接你。”
我多幸运。
11点10分,我站在出站口,低头看自己特意洗干净的鞋带不小心沾上的泥点,心里还是有一点点的不开心。
我要见她的呀,我要以最好最好的姿态去见她的呀。
11点15分,小小一只的秘书长终于在我的拥抱里。
真好,真好。
第二日的傍晚我们去吃日料。
和爱的人一起吃饭,真的是好开心呀。
汤里的半个鸡蛋,我们俩分食了;我吃蛋清,她吃蛋黄;啊,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我们分别对蛋黄和蛋清过敏的这件事呢?
遇见你多好呀。
在去酒吧之前(未成年不可以进哦),我们买下了天生就是歪头冷漠脸的Bunny。
买下了好看的扇子。
坐在一起聊天,分享脑洞。
12点生物钟准时来袭。
我坐在她身旁,撑着脑袋,迷迷糊糊的睡过去。
有她在,就很安心,在哪里都安心。
第二日睡到中午才起。
我们一起去看兔子和狐狸。
去吃pizza。
喝果汁。
吃棒冰。
就是要和喜欢的人一起吃吃吃呀。
推着购物车在人挤人的超市里艰难游走寻找食材。
恍惚间就觉得,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多年,住在一起多年;下班后一起买菜,做饭;她做,我吃。
当一个吃货遇见一个大厨,我想不出这个世界上还会有更美好的事情。
临睡前讨论兔子的名字。
“叫Bunny呀。”
“hhhh好傻。”
“不管我就要叫Bunny。”
“好好,都依你。”
可是分离总是比相聚来得快来得长。
但是没关系,即使山海不平,只要我还可以见你,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奔向你。
你会想她吗?
会啊,从分开的那一刻起,就开始想她。
非常,非常,非常的,想念她。
一直到现在。
一直到以后。
一直到我再一次,将她拢在怀抱里。